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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被村委告知:外嫁女(户口没有迁出的)以后村里的任何政策都不享有
受理编号
441600-000293213
诉求类型
投诉
诉求时间
2020-08-10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领导好,我东源县新港镇双田村的村民,也是外嫁女,户口没迁走。今天听家里的人说新港镇发布文件,由村委告知:有三类人以后不享有村里任何政策,如分田地、山林补助等等,其中一类人是户口没迁走的外嫁女;我想了解新港镇政府出这个文件的目的是什么,内容是什么?我们外嫁女为什么要区别对待?我们也是土生土长的双田村村民啊,镇政府这样做合法合理吗?也许是村委的人没有解释清楚,不管什么原因,请政府能解释清楚,发布的相关文件能让村民看的见,而不是口头说说就剥夺了我们合法的权益,合理公正的政策我们愿意接受的,感谢官方回复。
处理信息
答复时间
2020-08-13
答复单位
东源县新港镇
答复结果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据东源县新港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调处,由村委告知不再享有村里任何政策,是指目前双田村正在进行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此工作与分田地、山林补助等项目分开,互不影响。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新港镇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其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是改革工作的重点及难点。根据中央及省、市、县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出台了《新港镇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要求成员身份确认需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享受集体分配和履行村民义务、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情况为基本依据,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最终由群众民主协商确定。 根据工作流程,2020年8月7日上午,双田村经济联合社在村委会办公楼召开了第一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由村支部书记、主任主持,村民代表参加。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会议通过了双田村经济联合社成员身份界定办法,该办法中第三条的第一点为:在截止日前,本村在册农业户口人员,或在截止日前出生但未入户人员,嫁入(有合法婚姻手续)本村,户口虽未迁入但已履行村民义务的人员,原则上可认定为本村经济联合社成员资格人员;第五条的第3点为:外嫁女(不管户口是否迁出),为资格丧失或不得认定为本村经济联合社成员的人员。 根据您的身份,属于资格丧失或不得认定为本村经济联合社成员的人员,所以不能作为经济组织成员进行登记。建议您可以咨询您丈夫户籍所在地的经济合作组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