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连平县政府内充电柱给私家占位
受理编号
441600-000278251
诉求类型
投诉
诉求时间
2020-06-23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县政府内充电柱给私家车占用
处理信息
答复时间
2020-07-08
答复单位
连平县12345热线办
答复结果
您好,关于你反映的连平县政府内充电桩给私家车占位的问题,经县机关事务局调处:连平县政府停车场是属于县政府大院停车场,供大院内单位及干部职工停车专用,不对外开放停车。在2018年改造停车场时,为顺应车辆使用趋势,在停车场配备了安装了充电桩,目的为方便大院内单位和干部职工使用。鉴于目前连平县城内公共充电桩配备不完善的情况,为县城内充电车车主提供方便的目的,又方便管理的前提下,经县供电部门与我局协商,采取在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允许个别充电车辆进入大院停车场充电。在上班高峰期和召开大型会议期间,大院停车场远远超负荷停车,故不存在充电桩被私家车占用停车问题。遇停车场超负荷时,充电车车主应移车至元善镇麻陂公共充电桩进行充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