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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老隆镇莲南水口村分户
受理编号
441600-000268371
诉求类型
咨询
诉求时间
2020-05-19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本人30岁,已婚,育有一女,目前长期在东莞工作,户口一直在莲南水口村,户主是本人的父亲,想咨询龙川政府是不是有文件要求,村民成年已婚不能分户,或者是需要把户口转移到其他地方,才能分户
处理信息
答复时间
2020-05-20
答复单位
龙川县公安局
答复结果
您好,关于您反映老隆镇莲南水口村分户,经龙川县公安局调处:凡来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我所将依法依规依政策给予办理,能当场办理均予以立即办理,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均当场解释清楚并发放相应户籍事项办理便民小字条(上面注明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对于莲南水口村村民所办理的户籍业务,如符合《河源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户籍管理及操作规定》应该给予办理,对于分户的相关户籍管理规定如下: 《河源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户籍管理及操作规定》 (十四)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第67页) (十三)分户 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4)独立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原件、复印件; (5)派出所调查综合意见 户口性质为农业的另需提交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第24-25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