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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自建房装修可以用公积金吗
受理编号
441600-000266344
诉求类型
咨询
诉求时间
2020-05-12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自建房装修可以用公积金吗?如何使用?
处理信息
答复时间
2020-05-15
答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答复结果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公积金业务的咨询 ,经市公积金中心调处: 收到咨询信件后,中心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于5月15日下午通过电话与该名群众取得联系,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政策解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装修行为不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曾先生不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条件。咨询人对中心的答复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