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现在是不是开放二胎了?
受理编号
441600-000261753
诉求类型
咨询
诉求时间
2020-04-24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之前听说只有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才可以生二胎。现在是不是没有限制了?
处理信息
答复时间
2020-04-28
答复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
答复结果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二胎问题,经卫健部门调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