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购买二手房可提取公积金吗?公积金提取后多久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受理编号
441600-000261668
诉求类型
咨询
诉求时间
2020-04-24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是首套房从亲戚手中购买一处二手房产,房款部分是向朋友借款,想取得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作为一部分还款,不足的部分还想利用公积金贷款,不知购买二手房可提取公积金吗?提取后多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同时两者办理吗?谢谢!
处理信息
答复时间
2020-04-28
答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答复结果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公积金业务的咨询,经市公积金中心调处: 一、关于购买二手房是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根据《河源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河公委〔2014〕5号)规定,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在签订购房合同交纳购房款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因此郭女士可携带如下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1.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受委托方身份证);2.购房发票;3.商品房买卖合同;4.《不动产权证》;5.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一类银行卡。 二、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是否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是否可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问题 根据《河源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河公委〔2014〕6号)规定,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还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因此该名群众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也可以同时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