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市民咨询:小孩更改姓名需到什么部门办理,需提供哪些材料?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龙川县公安局调处:经核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