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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9-29看各单位人才招入政策更新日期:2022-09-29用于申请房产类入学的房产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入住证明,只有购房合同不能作为房产类申请条件。。您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河源教育发布”,在7月7日发布的招生工作文件有具体的申请指引。3. 购房如何迁户口 ?更新日期:2022-09-26申请人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未婚不需要)、房产证(按揭的提供购房合同、首期发票、按揭合同,或者提供住房登记记录查询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申请落户的房产应具备入住的基本条件,并已编定了门(楼)牌号码。如有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随迁更新日期:2022-09-26在本市区、县、建制镇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申请落户的房产应具备入住的基本条件,并已编定了门(楼)牌号码。涉及到房产具体情况请咨询各县区户政室。源城区0765. 购房补贴如何申请更新日期:2022-09-23您好,购房补贴申请流程如下:高新区管委会在河源国家高新区官网或河源国家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申报通知(指南)→申报主体按申报通知(指南)要求提供材料申报购买补贴→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初审→专家评审→对拟兑现的项目进行公示→下达兑现项目计划文件。更新日期:2022-09-23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规定,除对涉台和通知所列的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更新日期:2022-09-23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规定,除对涉台和通知所列的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更新日期:2022-09-23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规定,除对涉台和通知所列的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更新日期:2022-09-23您好,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规定,除对涉台和通知所列的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民政部门不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