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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3-21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储地查询、档案接收、档案转出、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查阅、档案借阅以及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人事档案业务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网上办理。登录广东更新日期:2024-12-23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2023〕43号)第十八条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个人账户的,月缴费费率为7%(含个人月缴费费率2%);不选择个人账户的,月缴费费率为5%(不含个人月缴费费率2%)。更新日期:2024-10-24从2025年1月1日起,用15年时间,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逐步延迟到63周岁,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从原50周岁、55周岁逐步延迟至55周岁、58周岁。按照弹性自愿原则,在统一实施延迟退休的基础上,允许满足一定条件时,根据自更新日期:2024-10-24根据粤人社规【2021】23号文件,一、就业创业证:需要本人身份有效证明进行承诺制签字办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须符合以下几种条件: 1、申请失业登记(到户籍地、就业地、参保地)。2、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5. 港澳台员工如何办理就业证更新日期:2024-05-31在内地(大陆)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社部门各项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在内地(大陆)就业的6. 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更新日期:2024-01-09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正常提交补贴申请后,系统生成申请表,下载后请与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等资料一并提交至江东新区政务中心,咨询电话:3133213。更新日期:2023-12-09(一)您提交的生育津贴申请材料已录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复核审批后将在12月初给予拨付,敬请留意等待。(二)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2023〕43号)的有关规定:职工医保参保对象:覆盖所有用人单位更新日期:2023-12-09(一)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2023〕43号)的有关规定:职工医保参保对象:覆盖所有用人单位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更新日期:2023-10-16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购买医疗保险,办理流程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税务征缴部门登记缴费参保。更新日期:2023-10-15根据粤人社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广东省从2023年7月1日起调整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单位:4190*12.00%+个人:4190*8.00%=838.00);医疗:(单位:4116*5.00%+个人:41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