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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2-23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未要求提供体检材料。详情请参阅“河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河源市教育局更新日期:2024-11-2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未要求提供体检材料。详情请参阅“河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河源市教育局更新日期:2024-10-2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高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为河源市人民医院或河源市中医院,由申报人自选。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更新日期:2024-06-30您好,关于您反映医保报销的咨询的问题,经调处: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门特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及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等病种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参保人参保险种分别参照职工医保更新日期:2024-06-30您好,关于您反映残疾人业务的咨询的问题,经调处: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一)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办〔2022〕15号)《关于印发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医保更新日期:2024-05-31为方便市民出行,公交公司已开通实时公交查询业务,市民可以通过“车来了”或“河源粤运绿都公交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公交线路的实时运行情况(如公交车发车时间、到站时间、现运行位置等)。市民如有咨询公交车发车时间等问题,建议拨打0762-28020更新日期:2024-03-02根据《河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参保人选定1家医疗机构就诊,选点后在选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报销结算。参保人确因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更新日期:2024-02-02根据《河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参保人选定1家医疗机构就诊,选点后在选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报销结算。参保人确因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更新日期:2024-01-09根据《河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选点1家为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你可直接到我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窗口进行选点作为门诊共济就医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经办工作,可致电更新日期:2023-12-09" 1.源城区人民医院属于工伤定点医院。 2.工伤定点医院名单可在“河源市人民政府官网-部门集约-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源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名单的通知》”中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