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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2-23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2023〕43号)第十八条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个人账户的,月缴费费率为7%(含个人月缴费费率2%);不选择个人账户的,月缴费费率为5%(不含个人月缴费费率2%)。更新日期:2024-12-23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2023〕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设医保个人账户,不划拨医保个账资金。更新日期:2024-12-23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参保身份核验、医保缴费记录查询、就医购药使用医保个更新日期:2024-11-2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患有符合特定门诊病种疾病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应病种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病理报告、检查化验报告等病历资料到参保地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更新日期:2024-11-2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更新日期:2024-11-2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一)医保经办机构已将你2025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应征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现已可以进行缴费参保。(二)缴费方式:1、“粤税通”微信缴费,打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更新日期:2024-11-2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答复如下:源城区辖区内有6家社区服务中心,分别是河源市源城区上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源市源城区新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源城区东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源城区源西街更新日期:2024-10-24您好!大病保险待遇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和零星报销两种服务方式。 (一)“一站式”出院直接结算:省内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出院时,无须垫付大病保险费用,同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费用直接结算。 (二)零星报销:如参保人出院时无法实更新日期:2024-10-24您好!我市大病保险热线咨询电话及服务窗口地址: 市医保中心:源城区红星路205号河源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3楼,0762-3296682; 源城区:源城区红星路205号河源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楼,0762-3322445; 东源县:仙塘更新日期:2024-10-24您好!大病保险保障人群的不同,设定的大病起付标准也不同。根据《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河医保发〔2023〕107号)有关规定,2024年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一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