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海上交通事故时,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或者逃逸,船舶、设施所有人或船长、设施主要负责人将受到哪些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0号)(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海上交通事故的船舶、设施有下列行为之一,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船舶、设施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2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设施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5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一)不互通名称、国籍和登记港;
不救助遇难人员;
(三)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或者逃逸。
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