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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是一样的吗?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应急〔2021〕34号),自2021年6月15日起,正式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制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编号统一按原《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编号原则续编,一律制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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