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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具发票的咨询 市民咨询河源大道北79号“新城便捷站”是否仅能提供电子发票,发票联不能开具是否合理?请有关部门告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电子发票可以打印分别作为发票联、记账联等凭证使用,电子档案凭证在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也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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