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设养老院补贴的咨询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22日公布《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三条的保障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坚持鼓励兴办和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补助贴息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支持一批有爱心、有实力、有经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个人)参与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按省定每张新增床位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建成开业的可给予每月每人资助50-100元运营补贴。所需补助资金,属源城区辖区内的,按市、区4∶6比例分担;各县自行解决。”源城区暂未出台相应开设养老院补贴文件,故:没有补贴政策。以上是对你咨询的答复(如有疑问请拨打区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热线咨询:333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