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未出台全国统一标准的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如何操作?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交政研发〔2018〕181号)第四条的规定:
  交通运输部按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红黑名单制度,明确红黑名单认定部门(单位)、认定标准、名单有效期等,并监督实施。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
在未出台全国统一标准的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地方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后实施。
认定标准和程序,应通过“信用交通”网站、政府部门网站等渠道,征求行业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
要点:《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各级管理机构红黑 制度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