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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村医生退休是否有相应补助款?
    “乡村医生”又称“赤脚医生”。根据《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66号)、《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3〕66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六届39次〔2015〕4号) 》等文件,1、符合补助标准的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已于2013年完成了补助申请工作。2、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广东省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离岗;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持有有效的农村接生员或赤脚医生证明文件。3、补助金额:2012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工作年限≥30年,每人每月补助900元;20-30年,每人每月补助800元;10-20年,每人每月补助800元;5-9年,每人每月补助400元;1-94年,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我市根据相关文件执行,目前无新的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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