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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值班驾驶员应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四十条的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应当立即报告船长,船长接到报告后应当尽快上驾驶台,必要时由船长直接指挥:
    (一)遇到或者预料到能见度不良;
    (二)对通航条件或者他船的动态产生疑虑;
    (三)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
    (四)在预计的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行标志或测量不到水深;
    (五)意外地看到陆地、航行标志或者水深突然发生变化;
    (六)主机、推进装置遥控系统、舵机等主要的航行设备、警报或者指示仪发生故障;
    (七)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
    (八)恶劣天气怀疑可能有气象危害;
    (九)发现遇险人员或船舶以及他船求救;
    (十)遇到其他紧急情况或者感到疑虑的情况。
    当情况紧急时,为了船舶的安全,值班驾驶员除立即报告船长外,还应当果断采取行动。
      要点: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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