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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违法行为可以向消防救援部门举报投诉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前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例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未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为;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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