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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自用物品入境的问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4号)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进境自用物品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