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
修改资料
|
我的诉求
|
退出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走进河源
政民互动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面对面
在线诉求
诉求查询
知识库
热点问答
案例公开
数据播报
河源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知识库
班轮公会协议、运营协议和运价协议未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备案的,应怎样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1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班轮公会协议、运营协议和运价协议未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备案的,由交通运输部依照《海运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备案人实施处罚。班轮公会不按规定报备的,可对其公会成员予以处罚。
要点:协议违规备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