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
修改资料
|
我的诉求
|
退出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走进河源
政民互动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面对面
在线诉求
诉求查询
知识库
热点问答
案例公开
数据播报
河源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知识库
在10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内河船舶任职的船长、驾驶部职务船员,满足哪些条件后才能在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上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第1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
在10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内河船舶任职的船长、驾驶部职务船员,满足以下条件后,才能在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上任职:
(一)在10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内河船舶实际担任相应职务不少于12个月;
(二)通过相应的实际操作考试。
要点: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