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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隐患的专项排查可与运营单位的哪些工作结合开展?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7号)第十四条的规定:
  隐患排查包括日常排查、专项排查等方式。日常排查是指结合班组、岗位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的经常性隐患排查,排查范围应覆盖日常生产作业环节,每周应不少于6次。专项排查是运营单位在一定范围、领域组织开展的针对特定隐患的排查,可与运营单位专项检查、安全评估、季节性和关键时期检查等工作结合开展。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开展专项排查:
(一)关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二)以防汛、防火、防寒等为重点的季节性隐患排查;
(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关键运输节点前;
(四)重点施工作业进行期间;
(五)发生重大故障或运营险性事件;
(六)根据政府或有关管理部门安全部署;
(七)需开展专项排查的其他情况。
要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隐患排查方式及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