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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如何办理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是俗称的办理环保环评、办理项目环评。 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确定办理层级,根据自身项目的建设类别、内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初步确定自身项目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层级,层级分为填报登记表、审批报告表、审批报告书。 编制文件阶段。填报或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对于需要填报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可登陆市人民政府网——部门集约——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按照指示填报。2.对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选取在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的合规编制单位,由编制单位按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导则等要求,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报批阶段。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准备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有关受理材料,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不同,不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别由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办理审批,详细分级审批权限、报批材料要求可向项目所在地的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咨询。源城分局:3222619;高新区行政审批局:3838299;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3133191;东源分局:8832553;龙川分局:6891369;紫金分局:7838005;和平分局:5677972;连平分局:4332115;河源市生态环境局:389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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