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 修改资料 | 我的诉求 | 退出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走进河源 政民互动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面对面 在线诉求 诉求查询 知识库 热点问答 案例公开 数据播报
河源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知识库
  • 政府投资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应当执行哪些基本建设程序?
    根据《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9年第44号)第七条的规定:
      政府投资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应当执行以下基本建设程序:
    (一)根据相关规划,开展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工建设;
    (七)组织工程实施;
    (八)工程建成后,编制竣工资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组织竣工验收。
      要点:政府投资建设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网站记事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主办: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河源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管理维护:河源市政务数据服务中心

粤ICP备12032302号  |  政府网站找错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  网站标识码:4416000024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全国党政机关标识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