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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物品类快件清关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规定,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注:以上内容可以短信发给企业。更多进出境邮包业务常见问题,可以引导企业自行操作参考“互联网+海关—我要查—进出境邮包查询—进出境邮包业务常见问题解答中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