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 修改资料 | 我的诉求 | 退出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走进河源 政民互动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面对面 在线诉求 诉求查询 知识库 热点问答 案例公开 数据播报
河源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知识库
  • 妻子没有购买医保,能否使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若可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流程手续是什么?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医保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待遇报销按城乡居民生育一次性补助,其中顺产补助1500元,剖腹产补助3000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网站记事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主办: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河源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管理维护:河源市政务数据服务中心

粤ICP备12032302号  |  政府网站找错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  网站标识码:4416000024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全国党政机关标识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