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
修改资料
|
我的诉求
|
退出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走进河源
政民互动
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面对面
在线诉求
诉求查询
知识库
热点问答
案例公开
数据播报
河源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知识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试用哪些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本规则施行前已经取得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正在接受海船船员教育、培训的人员的考试和发证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相关国际公约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的过渡措施,逐步进行规范。
要点:适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