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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试用哪些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本规则施行前已经取得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正在接受海船船员教育、培训的人员的考试和发证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相关国际公约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的过渡措施,逐步进行规范。
      要点:适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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