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演练总结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运营单位应在年度演练计划周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演练总结报告报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演练总结报告应包括演练计划完成情况、演练总体评估情况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对运营单位应急演练工作情况开展监督,重点检查运营单位演练计划落实情况、演练记录、演练评估和整改情况等,对于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并纳入相关考核。
要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演练总结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