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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丢失,但目前正在住院,现咨询出院时应如何报销?望告知。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2023〕43号)的有关规定,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因病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使用身份证、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在就诊医院做好登记后,享受“一站式”直接联网结算服务。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经办工作,可致电:0762-3292292咨询。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期待您满意的评价。承办单位:河源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