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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物卫生证书
    宠物检疫证明应前往源城区农业产业事务中心二楼动物卫生技术中心办理,地址:河源市宝源二路;咨询电话0762-3289738。 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16号)文件要求,调运犬、猫前,饲养者应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宠物检疫证明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饲养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2、个人申报检疫的,应出示狂犬病免疫证明及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其中,饲养者调运的犬、猫狂犬病免疫期应超过21天。实验室检测报告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制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内容包括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或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检测以及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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