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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和1万总吨以上的其他船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的将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第40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和1万总吨以上的其他船舶,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的;
    (二)污染清除作业单位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从事污染清除作业的。

      要点:未签订污染清除协议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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