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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要求部门处理市民在粤省事无法缴纳个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问题,并告知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限?
    (一)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2023〕43号)的有关规定:居民医保参保对象: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幼儿园学生等。(二)你目前在河源市珑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参加职工医保,不属于城乡成民医保参保对象。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经办工作,可致电:0762-3322446、0762-33224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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