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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订河源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8 17:20:3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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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河自然资发〔2020〕172号)经市政府同意,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由于相关政策调整等原因,须对其中内容进行修订。现公布我局起草的《关于修订河源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有关修改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3年12月27日前反馈至我局调查登记科。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663009,邮箱:hytdd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关于修订河源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