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6〕10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本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初级职称申报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途径、材料和受理安排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应严格按照《省通知》规定,完成审核、公示、推荐程序后,报送至相应人社部门、住建部门审核。申报工作分为线上申报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两个环节(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线上和线下环节均审核通过,方视为有效申报。
(一)线上申报及账号注册
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建筑工程领域人才评审与动态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网址:https://zfcxjst.gd.gov.cn/zcps)提交申报材料。材料经所在单位及属地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市住建局汇总并统一报省高评委受理审核。
申报单位可通过登录“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使用法人登录方式自行注册账号。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申请加入白名单、维护本单位信息、并绑定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属地住建部门。单位账号设置完毕后,申报人在个人信息栏目完善信息并绑定现单位,下载《使用手册》并根据指引完成材料填报。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流程
申报人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逐级提交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属地住建部门审核汇总。属地住建部门同步审核线上申报材料、核对业绩、成果原件,并对纸质材料进行汇总,于4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集中报送市住建局汇总。
(三)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河源市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3月20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当日8:45-11:30、14:45-17:00。各级人社部门、住建部门职称申报材料的具体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三、申报及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省通知》,根据本人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完整、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学术水平材料和证书证明材料应与申报材料填报的内容逐一对应。如不对应,将影响评委会评审结果。
(二)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重点审查:
1.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省相应专业评价条件的申报要求。
2.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申报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
3.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和时效等)是否存有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
4.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应符合有关规定。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体现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有关要求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将申报材料,特别是《(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半年的,需要在现工作单位和前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受理投诉举报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核查的,可先报送评审材料并如实注明,待核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申报材料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章。加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章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人社部门职称申报点审核
人社部门在材料审核过程中严格依据评审规定的学历、社保、现有职称、继续教育等方面要求,严格审核,确保真实无误,把好审核关口。
(四)住建部门审核
各级住建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学历、资历条件,认真核对业绩原件,按要求汇总申报材料。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1.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2.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职称评价规定的质量、数量等要求。
3.未使用规定表格。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填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申报材料非电脑输入打印。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5.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
申报人须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反映个人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对学术不端和严重职业道德缺失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手段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人社部门及评委会官方渠道了解政策信息,切勿轻信任何“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二)加强组织领导
建筑工程技术人才是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我省、市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今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其他有关填报要求、申报条件、申报专业、收费标准等事项,按照《省通知》执行。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6〕10号)
2.职称申报流程图
3.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4.河源市人社部门、住建部门职称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5.填报易错事项
6.诚信承诺书及单位审核确认书
7.(市县区/单位)申报2025年度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名单汇总表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0日
附件1.粤建人函〔2026〕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河源市人社部门、住建部门职称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xlsx
附件7.(市、单位)申报2025年度(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名单汇总表.xls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