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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网上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出境定居提取、提前退休提取、单位缓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3 16:00:3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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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从2022年10月13日起,在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厅”,网址:https://wsbsdt.hygjj.com)开通提前部分还款、出境定居提取、提前退休提取、单位缓缴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部分还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2个月以上,约定还款账户存有足额资金的,主借款人可在网厅申请办理提前还款。

  办理流程:主借款人登录网厅核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和录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实时划扣主借款人银行账户相应还款金额则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详见附件1)

  二、出境定居提取

  已获得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在我市范围内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线上申请出境定居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职工本人登录网厅录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自动转入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由经办机构直接通知职工本人,并一次性告知具体原因或有关办理要求。(详见附件2)

  三、提前退休提取

  男性满50周岁且不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且不满55周岁,已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在我市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线上申请提前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职工本人登录网厅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选项,录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自动转入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由经办机构直接通知职工本人,并一次性告知具体原因或有关办理要求。(详见附件3)

  四、单位缓缴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议讨论通过,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到期后进行补缴。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登录网厅录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及审批,审批通过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缓缴业务并通知单位经办人;审批不通过的,由经办机构直接通知单位经办人,并一次性告知具体原因或有关办理要求。(详见附件4)


  附件:1.网上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操作指南.pdf

            2.网上办理出境定居提取操作指南.pdf

            3.网上办理提前退休提取操作指南.pdf

            4.网上办理单位缓缴操作指南.pdf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