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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6-16 14:41:27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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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提升行政服务效能,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政数、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住建、人行、税务等部门,梳理整合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事项,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最大程度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购房,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

  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服务专区,在个人“一件事”主题下选择“安居”模块,点击“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点击“我要办理”,选择办理地“河源”,点击“在线办理”。线上办理指引详见《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线上办理指引》(附件1)。

  (二)线下办理

  到市级、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专区贷款“一件事”窗口提交申请。

  三、申请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申请人在本市购买预售房、现售房或二手房;

  (三)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显示为正常;

  (四)信用良好,无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使用所购住房进行抵押;

  (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七)购买预售房的,已完成网签备案手续;购买现售房、二手房的已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八)符合《河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符合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相关条件。

  四、申办材料

  详见《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

  五、基本流程

  (一)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购买预售房、现售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购买二手房的,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办理房屋交易、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同步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事项。

  (二)公积金贷款审批

  职工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接口查询核验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个人征信信息、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等,获取相关证照材料,公积金中心按程序进行贷款审批。

  (三)借款合同面签

  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中心、贷款受委托银行联系申请人到公积金贷款业务窗口签署《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借款借据等,完成面签手续。

  (四)不动产抵押登记

  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发起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

  (五)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1.购买预售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未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的,公积金业务贷款“一件事”窗口工作人员可提供帮办、导办服务;申请人也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专区提交申请并上传资料,或线下到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厅、办税服务点自主申报,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清缴税款并下载打印完税凭证。

  2.购买存量房的,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同步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事项。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

  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在抵押手续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按有关规定发放公积金贷款。

         附件1: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线上渠道办理操作指引.pdf

         附件2: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2).pdf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