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和平县彭寨公和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和平县彭寨公和加油站:
你加油站《关于申请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来文收悉。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令修正)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依法依规注销和平县彭寨公和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河危化经字〔2024〕0073,有效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7年10月29日)。
此复。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联系人:丘惠勇,电话:0762-3379011)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