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新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应急规〔2023〕3号)的相关规定,经组织书面审查、现场核验,报经省应急管理厅同意,我市新增1家符合安全生产培训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培训机构信息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