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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河源市2022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2 16:45:5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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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41号)要求,为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确保劳动者稳定就业,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因工作需要,我局需采购一家服务供应商,负责组织培训、考核、验收及后勤保障工作,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二、项目预算费用和实施时间

(一)项目预算费用:不超过2.5575万元。

(二)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9月起至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全部工作。

三、采购工作要求

(一)本项目按照《2022年河源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附后,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

(二)本项目将委托具有条件的培训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机构应具备《实施方案》所列条件。

(三)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17:30。

报名时需将本机构有关资质情况(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所列内容)报送至相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报名: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分支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登记证或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单位综合概况,包括培训力量基本情况等。

3.项目负责人及具体实施方案、报价文件等。

(四)递交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文昌路与永安路交叉口东100米河源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张先生,或报送至科室电子邮箱(hyyjwh3379607@163.com)。

(五)机构报名后,我局将择优选择合适的第三方培训服务机构负责该项目,并按程序办理委托合同签订、项目费用的支付等工作。

(六)我局对该项目的采购、实施等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022年河源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张先生,0762-3379607,13923687221)



附件:

2022年河源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工作,确保2022年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项目取得实效,根据《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粤人社函[2022]41号)规定的要求,拟对全市范围内3家危化品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采用线下培训的方式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落实国家和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按照国家部署要求,通过三年时间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重点对象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

二、培训范围

拟对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主要负责人3人培训1.5天,技术负责人3人培训2天,操作负责人3人培训2天;进行轮训,制定培训计划同时提供本项目的绩效评估方案及具体措施。

三、培训方式

(一)由河源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受训企业和培训人员实名制清单,合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线下培训项目采购及组织培训工作。

(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确定培训项目经费;

(三)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原则上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四、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分支机构,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二)一般应当从事工伤预防或安全培训5年以上;

(三)有健全的培训管理组织、2名以上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专职培训老师,且与培训机构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四)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培训管理、档案管理、过程控制、考核评价、后勤保障等制度健全、执行严格;

(五)有2名以上化工安全相关专业或5年以上相关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师资力量;

(六)达到《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对象。全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

(二)培训课程及时间安排。

1、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共培训1.5天);

(1)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3学时);

(2)安全领导力(1学时);

(3)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2学时);

(4)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4学时);

(5)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2学时);

合计12学时。

2、重大危险源技术责任人(共培训2天)

(1)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2学时);

(2)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2学时);

(3)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4学时);

(4)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技术(6学时);

(5)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2学时);

合计16学时。

3、重大危险源操作负责人(共培训2天)

(1)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2学时);

(2)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知识(2学时)

(3)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2学时);

(4)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8学时);

(5)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2学时);

合计16学时。

(三)培训地点:届时由实施培训机构确定。

(四)培训方式:采取线下授课的方式,在河源市区集中组织培训班开展培训教育。

(五)培训安排:按要求分期进行培训。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