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有关规定,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以下事项:
一、河源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河源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
二、协会从河源市应急管理局确定的评审单位机构库中,按照安监总办〔2014〕49号文等有关规定,选择评审单位开展标准化的评审工作。
三、评审单位的评审报告经协会审核后报送至我局,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告,公告后由协会颁发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四、评审组织单位业务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止。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黄翚,电话:3379069;何润祥,电话:337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