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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日期:2021-05-10 09:21:1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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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有关规定,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以下事项:

        一、河源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河源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

        二、协会从河源市应急管理局确定的评审单位机构库中,按照安监总办〔2014〕49号文等有关规定,选择评审单位开展标准化的评审工作。

        三、评审单位的评审报告经协会审核后报送至我局,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告,公告后由协会颁发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四、评审组织单位业务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止。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黄翚,电话:3379069;何润祥,电话:337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