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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挂牌警示
发布日期:2021-01-21 10:09:3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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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现对我市排查3处重大安全风险点(截止1月15日)进行挂牌警示,请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序号

风险名称

风险类型

风险特征描述

风险位置

责任单位

监管单位

1

河源市万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车辆伤害、坍塌、中毒和窒息

井下中段蓄电池电机车2.5吨,为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以及未设置阻车器,易造成车辆倾覆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局部擅自开采保安矿柱,易导致矿山坍塌事故;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不符合要求,易造成工作人员中毒窒息事故。

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黄布村

河源市万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紫金县应急管理局

2

连平县磊鑫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连平县陂头镇杨贡坑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

易导致矿山坍塌事故

矿山存在高度超过20M的开采台阶,远大于设计的台阶高度10M属于重大风险。

河源市连平县陂头镇贵塘村

连平县磊鑫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连平县陂头镇杨贡坑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

连平县应急管理局

3

紫金县黄布志良瓷土有限公司

车辆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中毒和窒息等

+52m中段采用国家禁用的运输拖拉机,易造成行驶中车辆倾覆等事故;钢丝绳未及时委托检测检验机构检验检测,2号斜井为回风井用于提升,提升机为禁止使用的设备,无阻车器“一坡三挡”,易发生起重作业中发生重物坠落等事故;劳保服不符合设计要求,井下电缆、照明线等未按标准悬挂并标识,易造成触电事故;排水系统与设计不符,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3号竖井与历史最高洪水位相结合,未高于1米,易造成涌水成灾、工作人员溺水窒息死亡事故;井下防火措施不足易造成火灾;上部采空区未探明,未按设计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采用土工布封闭,+52m中段及以上采空区均在保安矿柱范围,井下巷道、采场未标识,井下木漏斗不牢固,未及时封堵,井巷采用木支护,易造成工作人员高处坠落伤亡、矿井坍塌事故和冒顶片帮事故;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不符合要求,通风系统不完善,与设计不符,易造成工作人员窒息中毒事故

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黄布村

紫金县黄布志良瓷土有限公司

紫金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