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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连平县“9·19”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 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发布日期:2019-10-12 14:50:1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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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

9月19日17时许,在元善镇连平县第一初级中学施工工地发生1名作业人员坠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河源市工矿商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河安委〔2013〕5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每15日向我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谢新强,电话:3379608)。

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县安委会文件报我办审核。经审核函复后,由你县负责修改完善并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请按规定要求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报我办备案(联系人:具燊,电话:3186968)。

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920日 

抄送:连平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