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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安全监管局行政服务窗口停止受理特种作业等从业人员培训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31 16:21:5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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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安全监管局行政服务窗口停止受理

特种作业等从业人员培训业务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已将特种作业等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简称市宣教中心,下同)剥离出去,由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接,实行市场化运作。

从8月1日起,市宣教中心不再承担特种作业等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市安全监管局行政服务窗口也不再受理此类的培训(培训项目详见附件)及相关收费业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仍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的从业人员培训项目

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31

附件:

取消的从业人员培训项目

一、特种作业人员

1.低压电工作业
2.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5.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6.尾矿作业
7.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8.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
9.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
10.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
11.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
12.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13.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14.烟花爆竹储存作业

15.其他的特种作业
15.特种作业复审(含以上1-14项等)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其他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其他的从业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