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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相关证明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6 09:13:5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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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

相关证明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对无固定单位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原需提交《无违章操作、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证明》(居委会出具)调整为个人递交的“承诺书”取代。

特此公告。

附件:承诺书(式样)

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承诺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人于 年 月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证号: ),开始从事相关工种工作,现在已有 年的从业经验。

工作中,本人一贯坚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谨慎作业,在工作期间没有安全生产违法和违章违纪行为,没有责任事故记录。

本人保证上述内容真实,并对因作不实陈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