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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再开具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2-05 11:39:3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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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取消于法无据的各类证明材料,针对近期有许多企业到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开具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一事,我局特做如下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范围之外的企业均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请各需要该证明的部门、企业自行对照该条文自查,我局今后将不再提供此类证明。

特此公告。

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126日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