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通报的通知
转发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
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通报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6〕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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