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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2 09:58:2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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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厅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安监〔2016〕6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对本辖区企业进行核实,于6月25日前将《广东省钢铁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钢铁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同时请各县区在7-10月份开展两次执法检查,分别将两次执法专项行动阶段性报告填写《存在问题的钢铁企业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8月25日和10月20日前随阶段报告一起报送市局。

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63    

59号附件:粤安监【2016】69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