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江门市安诺特炊具制造有限公司“4·1”粉尘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转发关于江门市安诺特炊具制造有限公司
“4·1”粉尘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办,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江门市安诺特炊具制造有限公司“4·1”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粤安办〔2016〕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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