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节后矿山复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节后矿山复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节后矿山复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以备查。
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9日
粤安监管一【2016】7号:关于做好节后矿山复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pdf